汽車行駛載嬰兒
沒有嬰兒座椅
要罰款六千元
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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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Ping Bai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Yi-Ping Bai 查核回應
兒童安全座椅使用規定為何?
一、小型車附載4歲以下的幼童行駛於道路時,應依下列規定方式安置於安全椅:
(一)年齡在二歲以下者,應安置於車輛後座之攜帶式嬰兒床或後向幼童用座椅,予以束縛或定位。
(二)年齡逾二歲至四歲以下且體重在十八公斤以下者,應坐於車輛後座之幼童用座椅,予以束縛或定位,並優先選用後向幼童用座椅為宜。
二、違反前述規定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3項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資料佐證

https://police.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8D43510FCC9EE11C&s=4EE2C9774CFB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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