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高雄劉育豪事件中的「欺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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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除依據課綱及教科書內容實施教學,亦應發揮自身之教學專業能力,了解每個孩子的學習狀況並評估每個孩子的個別需求,以適當的教學方法,提供適合學生的課程內容,並可結合時事或重要議題,將相關重要概念納入課程教學中。

不同意見出處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5302

【事實釐清】網傳文章「高雄劉育豪事件中的『欺瞞』...按照教育部自己的法規範,『保險套的正確使用』乃是屬於國中階段的範疇,並非小學...」?

一、傳言引述「國小教師教小學生保險套」的新聞畫面,來自2017年3月的新聞談話性節目。 二、傳言事件是適用〈97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專家與教育部均指出,當時課綱的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綱要採「融入式教學」,課綱提供能力指標,教師在教學時,可依照學生需求,結合時事或重要議題,納入課程教學。 三、 該名教師當時的課程設計,是基於學生對保險套的好奇提問,將學生需求融入教學,事先告知家長,授課後獲得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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