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還有一種方法大家要注意!他們到法院告你欠他20萬(假設數字)然後法院會用公函請你去法院對質,如果你認為是詐騙手法,反正與你無關你也不認識這個人就不理會他,法院連傳兩次你都不到場,法院就可以裁定你確實欠他錢你必須還錢,這可要特別注意不得大意,以上僅供大家參考。詐騙集團無所不在,大家都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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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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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指出,「支付命令」核發後,20天內未提出異議,債權人可聲請強制執行的作法,過去曾有詐騙集團利用此方法詐財;為避免此情形,2015年立法院修正《民事訴訟法》第521條,債務人若未在20日內異議,仍可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訴訟。民眾收取支付命令後若有疑義,應儘速向法院聲明異議。

不同意見出處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4012?fbclid=IwAR02iM6FGXp3sbKbe46HmVO4fV4MdluIv7Zp5X7kmZtytJ7kCWjQ9nqii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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