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的接納外國人入台,為了保護台灣,台灣應該要立「反共產法」、「反併吞法」、除垢法
拿台灣身份證,是台灣國民的特權,不是人人都有的人權。
拿台灣參政權,是台灣公民的特權,不是人人都有的人權。
反併吞法:
1.公開宣稱自己是中國人的,政府應主動幫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並限期出境,終身不得再歸化台灣國籍。
2.中國人入境台灣需簽署切結書,證明認「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並存檔。
3.不得在台灣國界內宣傳:台灣屬於中國,台灣不是主權獨立國家。
4.任何人或團體不得公開宣傳或主張使用武力攻擊台灣,迫使台灣被中國併吞。
5.中國籍配偶要拿台灣身份證必須放棄中國國籍和中共黨籍,並宣誓效忠台灣。
6.中國人來台求學,只能報名人文科學和社會科學學系,不得報名自然科學學系(中國人需要學的是人文科
學和社會科學)。
7.設立國安級網路安全中心,專責搜尋追蹤捕捉惡意抹黑造謠中傷台灣台灣人台灣人政府的惡意人士。
8.公開發表親中國言論的人,不得享有台灣任何補助,社會福利等措施。
9.台灣政黨的成立必須反共產、中國併吞。
10.中國人入籍台灣籍者,第一、二代不得有台灣參政權,第三代才可以參政。
11.各行各業先進技術不得販售、傳授給中國和中國人。
12.不認同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者,不得從政。有退休者,須取消併追回已領數額。
13.不得以學術交流、宗教信仰、民間投資、黑道活動為由,行中國統戰台灣之實。
14.有中國籍配偶者,不得從事公職。
15.
16.
違此法者,視情節輕重,判罰鍰、拘役、褫奪公權、註銷國籍、終身不得入境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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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民主,保自由,反併吞
台灣人必須抵抗在台中國人
民主不能反民主
自由不能礙自由
人權不能傷人權
文明用文明對待
野蠻用野蠻對待
台灣若是被中國併吞,台灣的民主自由人權都會消失,所以,中國併吞台灣的言論不該被允許,允許中國併吞台灣本身就是反民主自由人權的。
支持和中國統一,就是支持消滅台灣國格,就是支持消滅台灣主權,就是支持消滅台灣民主政體,就是支持消滅台灣言論自由,就是支持恐怖份子,就是與世界為敵。
支持台灣就是支持台灣國家主權獨立,與世界為友,有國格、有主權、有民主、有自由、有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