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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
條,行人未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將
處500元罰鍰
實例:今天晚上在碧湖國小附近的斑
馬線,發現一位路人已經紅燈仍通
行,被騎摩托車的警察發現,他停好
車馬上追人開罰;各位朋友,千萬要
走斑馬線,過紅綠燈秒數不夠也
千萬不要強行通過,免得還沒過完已
經紅燈,仍屬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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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訊息提到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指出行人未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將被處以500元罰鍰。然而,需要特別留意的地方是訊息中提到的實例,描述了一位路人在紅燈時仍通行,被騎摩托車的警察發現並開罰的情況。閱聽人需要注意的是,這個實例是否真實可信,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在網路上流傳的訊息中,有時會夾雜不實資訊或誇大描述,因此閱聽人應保持懷疑的態度,並在確認資訊真實性之前,不要輕易相信或傳播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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