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Q&A】
有關產品責任險
Q1:經營早午餐店、炸雞店需要投保嗎?
A1:具商業登記的餐飲業應事先完成產品責任保險之投保,並保
存該保險文件,維持保險單有效性。
Q2:總部不是每年有投保產品責任險?為什麼門市還要投保?
A2:總部投保範圍為針對物料自生產端上游經總部至門市端產品
異常之保障;至於物料至門市端經製作加工到消費者消費後
的異常保障為門市該投保範圍
Q3:要怎麼投保才符合規定?
A3:最低保險金額如下
1. 每一個人身體傷害之保險金額:新臺幣一百萬元。
2. 每一意外事故身體傷害之保險金額:新臺幣四百萬元。
3. 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之保險金額:新臺幣零元。
4. 保險期間內之累計保險金額:新臺幣一千萬元。
「有關公共意外險
Q4:消費者在店內發生意外受傷,可以請保險公司理賠嗎?
A4: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才能申請理賠。
Q5:兩種保險都要保嗎?
A5:產品責任險是針對「產品」且餐飲業依法應投保;公共意外
責任險是針對「場所發生意外」,總部建議加盟主兩種保險都投
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