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逐字稿

台灣台北內湖地方法院公證署
112 年度公字第613號
案號(件): 112 年度公字第0098613號 875156 案件
提存原因事實:台灣台北內湖地方法院112 年度公字第0098613 號裁定|股別:辛 股
公證物受取人
姓名或名稱
提存所名稱
梁美玉|身份證字號: N223679178 | 出生日期:70年07月09日
台北內湖地方法院|戶籍地址:彰化縣和美鎮源埤里大佃路 597 號
行動電話: 0970692693
聯絡電話:0970692693 傳真號碼:
公證物之名稱種
類數量(有價證卷|新台幣 捌仟 元整
應記載號碼)
日期:112 年07月27日
茲證明
梁美玉 .洪伯鑫(代理律師)于二0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到台北內湖地方法院
辦理財務公證 約定貸款方 聯合貸款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洪伯鑫(代理律師)
與借貸方 梁美玉雙方借貸之證明,新台幣40萬元整 如雙方有違約持此證明
書可前往台灣台北士內湖地方法院提起告訴
有此證明書為證
法官:
高 一 書
中華民國 112 年 07月 27日
近 31 日
1 次瀏覽
本訊息有 0 則查核回應
目前沒有已撰寫的回應,建議對其抱持健康的懷疑。
加 LINE 查謠言
加 LINE 查謠言
LINE 機器人
查謠言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