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取得資料
無法取得資料
國會職權相關修法預計28日續審,逾30名法律學者聯合聲明,呼籲立法院將國會五法退回至委員會討論,若立法院執意三讀,將呼籲行政院與總統行使覆議權,退回立法院重啟審議。
有關行政院院會本(6)月6日就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條文,呈請總統核可覆議一案,總統今(11)日已核可,行政院亦於今日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 行政院表示,本(113)年5月28日立法院通過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條文,經詳細研議,認有違
未知錯誤
本文將聚焦大眾最關心的──「會不會被叫去立法院問話」部分,一條條看條文內容,好好為各位說明衍生的問題。
一、什麼是緘默權? 所謂緘默權係指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在接受偵訊或是在法庭審問時,有拒答問題或保持沉默的權利。故被告雖負有到場之權利與義務,但被告自訴訟程序開始至終結,皆可全程保持緘默,故緘默權係包括的
立法院通過「國會改革」,讓遲來的國會調查權終於可以運作,也可避免政府官員推拖、拒答,甚至撒謊。但習慣為所欲為的執政黨,卻...
以上內容由「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