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須刪除已成交、解約物件廣告 7/1起未刪最高罰30萬
房仲業者最遲要在6月30日前,將所有「已成交」「解約」或「終止委託」的物件資訊從網路平台(Facebook、591、樂屋網、Line社團等)全面移除。自7月1日起,主管機關(地政局、內政部地政司)將啟動專案查核。若發現未依規下架,可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1條,處以每則廣告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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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聽人需要特別留意以下幾個地方: 1. 房仲業者最遲要在6月30日前將已成交、解約或終止委託的物件資訊從網路平台全面移除,並且自7月1日起將會啟動專案查核。閱聽人需要注意這個截止日期和相關的執行時間,以免錯過截止日期而遭受罰款。 2. 若發現未依規下架,可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1條,處以每則廣告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閱聽人需要注意這個罰款範圍,以避免因未刪除廣告而面臨高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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