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設立型態很兩難-原來還有獨資合夥的選擇 | 勤業眾信 | 新創事業服務 | 議題觀點
新創事業在成立初期可以選擇設立公司法第2條規定之公司型態(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佔目前台灣設立登記家數之99.99%);但若新創事業因目前規模小而不想設立上述之公司型態,另外還有獨資以及合夥組織可以選擇。 獨資係指以個人單獨出資方式成立之營利事業,也就是投資人只有一個人,同時也是負責人。由於不是公司組織,事業名稱不得取為○○「公司」,只能稱做○○「商
新創事業在成立初期可以選擇設立公司法第2條規定之公司型態(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佔目前台灣設立登記家數之99.99%);但若新創事業因目前規模小而不想設立上述之公司型態,另外還有獨資以及合夥組織可以選擇。 獨資係指以個人單獨出資方式成立之營利事業,也就是投資人只有一個人,同時也是負責人。由於不是公司組織,事業名稱不得取為○○「公司」,只能稱做○○「商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政府投資方式是指各級政府在投資項目的選擇、投資項目的資金籌集、資金投放、項目的管理等方面的運行方式。 所謂政府投資方式,從一般意義上來講,就是指政府充分利用自身的資源實現公共財政建設目標的工具與手段。它應當至少包括四大含義:是政府部門用來實現全社會固定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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