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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會透過外交管道與輸入國協商,依這項規定或依雙方協商結果實施,但不會改變雇主須負擔部分安置費的立場。
而勞動部其實有發表意見,勞動部強調,雇主引進移工來台工作,應依法與其簽訂契約,並適用我國法令,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移工來台其他相關費用,包含機票費、訓練費、簽證費等是移工出國工作的費用,應由勞雇雙方自行約定,不應由來源國政府單方決定。

資料佐證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009030081.aspx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77633

印尼要求雇主負擔移工安置費 願協商但不改立場 | 國際 | 中央社 CNA

印尼要求雇主負擔移工部分安置費。印尼主管官員說,保護移工的政策有急迫性,印尼會與輸入國協商,但立場不會改變。若雇主反對,可以不聘雇,印尼移工可在很多國家工作。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009030081.aspx

聘印尼移工明年要幫付來台費用 勞動部:不應由來源國單方決定

針對印尼7月底召開記者會指出,明年1月起將要求移工輸入國雇主負擔移工來台費用,包含往來機票、訓練費、護照及簽證費用等,引起雇主團體不滿。勞動部今天(28日)指出,目前已透過外交管道、發文要求印尼說明,會嚴守保障雇主權益。#請聽記者楊文君的採訪報導#近期有部分聘用印尼籍看護工的雇主指出,他們接獲仲介公...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77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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