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藥署澄清對於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專案核准之程序、標準均公開透明一致,並無圖利特定廠商之情事(發佈時間:111年5月11日)
節錄如下:
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專案製造、輸入之審查,係依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規定,請廠商檢附安全效能等技術性資料,經確認產品安全、效能及品質後,予以核准。截至111年5月11日,已核准超過200件該類產品之專案製造、輸入。
此外,本署於111年4月29日核准專案輸入之新型冠狀病毒唾液抗原檢測試劑,該產品於111年2月10日經澳洲核准上市,因考量澳洲官網公布之審查標準,其對是類產品性能審查要求與我國要求一致,且其核准名單公開透明,經確認產品安全、效能及品質後,予以核准。
為防止疫情擴散,食藥署對於新冠病毒快篩試劑將持續審慎把關,也提醒民眾正確使用家用新冠病毒快篩試劑,保護自己也保護家人安全。
二、疫情期間,COVID-19疫情、防疫政策、疫苗及篩檢試劑議題假訊息逐漸增加,目前國內已發現相關操作手法如下:
1. 散佈及操作COVID-19疫情、疫苗及篩檢試劑誤導訊息(misinformation),例如政府採購疫苗及篩檢試劑相關陰謀論,散佈片面混淆資訊(僅標示價格,不標示廠牌,或曲解疫苗及篩檢試劑檢驗報告)惡意誤導視聽。
2. 意圖破壞防疫信任,手段包括煽動輿論、情緒陳述、挑撥分化,引戰及製造不實負面網路風向。目的使民眾不配合防疫,鼓吹防疫人力製造工潮罷工,煽惑不知情民眾破壞防疫物資及疫苗(及冷鏈設施)等手段,加害疫情擴散。
3. 惡意喧染特定疫苗副作用,及疫苗開發相關陰謀論,使民眾產生疫苗猶豫而不接種疫苗。
4. 惡意散佈不實疫苗成份,及相關開發陰謀論,使民眾產生疫苗猶豫而不接種疫苗。
5. 惡意喧染不實防疫訊息,例如疫苗施打及經WHO及權威機構指定防疫政策無用。進而鼓吹民眾採用自然療法、替代療法及不符權威機構認定之治療方法(例如伊維菌素或羥氯喹)。
6. 疫情期間,應注意新型態假訊息操作手法(詳資料佐證二),極可能發生製造爭議事件影響政府防疫信任,再藉由類似手段意圖誤導視聽,影響防疫信任,民眾應多加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