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以下用3C逾半小時 父母要罰 - 焦點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5-01-24〔記者陳伃軒、蘇芳禾、吳亮儀/台北報導〕家長注意!未來放任十八歲以下兒少持續使用3C產品超過卅分鐘,最高恐挨罰五萬元。放任不管 最高罰5萬元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立委盧秀燕提案的兒少不得超過「合理時間」持續用3C產品,致有害身心健康,情節嚴重者,可處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者一萬元至五萬元不等罰鍰。至於多少才算「合理時
2015-01-24〔記者陳伃軒、蘇芳禾、吳亮儀/台北報導〕家長注意!未來放任十八歲以下兒少持續使用3C產品超過卅分鐘,最高恐挨罰五萬元。放任不管 最高罰5萬元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立委盧秀燕提案的兒少不得超過「合理時間」持續用3C產品,致有害身心健康,情節嚴重者,可處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者一萬元至五萬元不等罰鍰。至於多少才算「合理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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