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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立委盧秀燕表示,3C產品普遍流通市面,學童近視比例因此大幅提升,亦出現注意力不集中、溝通能力受影響、親子疏離等問題,專家與醫師均主張不宜讓兒童長時間接觸電子產品,因此將限制兒少使用3C產品時間入法。

資料佐證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50190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18歲以下用3C逾半小時 父母要罰 - 焦點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5-01-24〔記者陳伃軒、蘇芳禾、吳亮儀/台北報導〕家長注意!未來放任十八歲以下兒少持續使用3C產品超過卅分鐘,最高恐挨罰五萬元。放任不管 最高罰5萬元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立委盧秀燕提案的兒少不得超過「合理時間」持續用3C產品,致有害身心健康,情節嚴重者,可處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者一萬元至五萬元不等罰鍰。至於多少才算「合理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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