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定義
“自由是一種人的狀態,在這樣的狀態中,一個人或一些人對另一個人或一些人所施加的強制 (coercion)在社會中被盡可能減至最小程度。”換言之,自由是社會中的個人獨立於他人專斷意志的狀態,所以自由意味著個人按其自己的決定和計劃行事的可能性。這種可能性預設著個人具有某種獲得保障的領域(或空間),在這個領域之內,許多事情別人是無法干預的。
法治 (the Rule of Law 而非 the Rule by Law)
人類經驗告訴我們,只有法治之下的社會、政治、經濟與文化生活最能提供給參與其中的個人免於強制(至最大程度的)個人自由的生活。這種生活最能提供給他需要的各項信息與知識,而且也使他與其他人在他們各自不同的工作中,產生彼此的合作與協助。所以,保障個人自由的社會最能利用知識,最有生機,最能解決問題。因此,也是最有力量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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