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別說給我笑了,你們一定都還沒有四十歲,所以才會對政治這麼單純。你們貼的這東西一點都看不出政商關係啦,只看得出絲毫不具意義的一種零用錢記錄。柯建銘只有八千多萬?真是太小看人了,酒店交際喬事的花費恐怕都不止這些。這些零用錢的後面,至少要再加上一至三個零,也許才比較接近事實。
政治人物這工作,投資報酬率非常高,一本萬利,撈錢方式千千萬萬種,足以寫成一本厚達千頁的教科書,但總的來說大約有三種,一種合法,一種非法,一種以合法掩飾非法。
所謂以合法掩護非法,方式就有千百種,比方說,明明非法,但法院是他們家開的,所以保證不會有事。就算有事,最後也會搞到一點事都沒有,真的是 “揪感心” 耶。台灣法官對於權勢者總是很窩心,很體貼,就算罪證昭彰,眾目睽睽,難以脫罪,但還是可以拖拖拖,以拖待變,拖到天長地久,最後要搞到三審定讞,可以拖上幾十年。倘若你想看到政治歹徒們被打入監牢,只好等下輩子再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