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大韓民國關係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臺韓關係」重新導向至此。關於與此名稱相似的其他條目,詳見「臺韓關係 (消歧義)」。 中華民國與大韓民國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大韓民國之間的關係,又稱臺韓關係。 1949年1月4日,大韓民國政府正式成立4個月後,兩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中華民國於大韓民國首都漢城(今首爾)明洞設置大使館,直到1992年8月23日大韓民國與中華民國斷交為止。斷交後,兩國皆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外交代表機構。
「臺韓關係」重新導向至此。關於與此名稱相似的其他條目,詳見「臺韓關係 (消歧義)」。 中華民國與大韓民國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大韓民國之間的關係,又稱臺韓關係。 1949年1月4日,大韓民國政府正式成立4個月後,兩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中華民國於大韓民國首都漢城(今首爾)明洞設置大使館,直到1992年8月23日大韓民國與中華民國斷交為止。斷交後,兩國皆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外交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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