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府二備金14項已核准案件一覽:
1.運發局辦理鳳山體育館耐震補強工程所需經費20,012,019 元。
2.工務局(新工處)辦理「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園道開闢工程-鳳山計畫區立體設施拆除」私有地取得所需費用4,570,000元。
3.鼓山區公所辦理行政中心耐震補強變更工項不足經費564,379元。
4.法制局為辦理莫拉克風災小林村國家賠償準備金不足經費37,000,000元。
5.永安區公所辦理辦公廳舍耐震補強工程變更工項不足經費1,410,410 元。
6.經發局為成立本府青年局所需辦公廳舍裝修及購置設施設備經費5,337,000元。
7.運發局為辦理所屬場管、游泳池汰舊老舊日光燈為LED燈所需經費2,579,618元。
8.警察局為加速汰購M-Police警用行動載具不足經費7,400,000元。
9.警察局為增設本市各區里監視系統所需經費4,238,424 元。
10.捷運局辦理「本市捷運系統小港林園線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可行性研究」所需經費8,000,000元。
11.水利局為辦理本市雨水下水道及中小排水等排水清疏工程及環境維護工作不足經費35,000,000 元。
12.水利局辦理本市區域排水清疏工程及環境維護工作不足經費30,000,000 元。
13.運發局為辦理澄清湖棒球場營運移轉ROT委外作業所需經費2,500,000元。
14.衛生局為辦理登革熱各項防疫工作47,385,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