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E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E 查核回應
根據台灣事實查核中心2023/7/13查核結果:

一、網傳影片經查拍攝地點位於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三段附近區域;截至查核報告發布前,該路段並非科技執法路段。

二、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表示,傳言影片為民眾透過行車紀錄器資料,再加上檢舉單後製畫面,這不是警方科技執法裁罰。

三、至於科技執法,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執法組組長黃孝勳說明,科技執法設備是採用AI運算辨識車種及其行經位置與時間,進而透過系統自動判斷違規行為與違規路徑;在科技執法路段會設立「科技執法 違規取締」等預告牌,提醒駕駛人注意、避免違規。

四、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機車、自行車,都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如車輛距離行人尚遠,超過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應儘速通過路口。

傳言挪用個人行車紀錄器畫面錯誤指稱為科技執法,因此,為「錯誤」訊息。

資料佐證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9353

【錯誤】網傳「科技執法照相5秒鐘開了15台機車」?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7/13版】 社群平台臉書、通訊軟體7月間流傳此傳言影片,查證結果如下: 一、網傳影片經查拍攝地點位於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三段附近區域;截至查核報告發布前,該路段並非科技執法路段。 二、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表示,傳言影片為民眾透過行車紀錄器資料,再加上檢舉單後製畫面,這不是警方科技執法裁罰。 三、至於科技執法,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執法組組長黃孝勳說明,科技執法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9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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