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新冠病毒檢驗試劑是第三級醫療器材,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只有醫療器材商及藥局可以販賣,且國內並未開放可使用通訊方式在網路、電話、社群媒體等販售。
不肖人士在網路擅自販售專案核准的新冠病毒檢驗試劑已違「醫療器材管理法」,會被罰3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鍰,如果民眾發現有類似狀況,可打1919專線或是向地方衛生局檢舉。

資料佐證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zjF-6vCLlbYe1RhTXKlq1Q?typeid=8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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