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安全帽裝「行車紀錄器」就違法 標準檢驗局之回應說明
https://www.bsmi.gov.tw/wSite/ct?xItem=96059&ctNode=8321&mp=1
無黨籍台北市議員陳建銘在臉書貼出一份公文,內文為交通部回函警政署,指安全帽(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加裝的攝影功能3C產品不得超出5mm,他質疑「哪裡買得到5mm的行車記錄器?」交通部回應,安全帽是保護頭部的重要設備,須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相關規範。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回應,此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相關規定,安全帽功能為保護機車騎士,因此需維持安全帽功能、保護騎士安全,標檢局認為行車紀錄器若超出5mm將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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