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的。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查核團隊一一檢視國中教科書是否教「性解放、性滿足、性愛自拍、鼓勵統計性伴侶人數、師生戀、人動物戀等」,並沒有發現傳言指稱的課本章節和主題,課文並沒有教導國中學生如何性滿足,課程旨在教導伴侶之間的尊重。教科書皆是宣導「單一性伴侶減低感染性病風險」的概念,並未有任何鼓勵統計性伴侶人數的內容。可能與指涉主題相關的課文內容為:「對性與愛的規範是要彼此得到對方的尊重,並在雙方自願、不傷害他人的情況下滿足自己的性與愛。」「性伴侶愈多的人,愈容易感染性病,所以忠實單一性伴侶更能減低感染性病的風險。」等語,均非傳言所指性解放政策。此訊息為「錯誤」的謠言。
教育部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規定實施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教科書也都經過審定。若家長有具體內容,可提出檢舉,教育部會請教科書業者再做審視及調整。
目前國小教科書的「健康與體育」重點皆在教導國小學生了解自己的身體、青春期的身心變化、預防性侵害與性騷擾等;國中階段則進一步了解傳統上對青春期各項生理現象的錯誤迷思。性別教育也強調維護個人身體自主權,教導認識自己的身體,進而學習珍惜、拒絕不喜歡的身體碰觸,然後可以體會別人也和自己一樣,會有喜歡和不喜歡的對待方式,並不是性濫交。
關於強暴的部分,若當事人跟未滿16歲的人性交,即使對方同意,也是犯法的。如果對方未滿14歲,當事人受的處罰會更重。有關性侵害的犯罪,原則上都是公訴罪,無論當事人是否提告,檢察官都會主動調查。
刑法第 227 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