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假的。單僅有彩虹意象不會被當作影響投票。
中選會提供之選務手冊、新聞稿、公告和公文都沒有提及關於「彩虹意象」的針對性字詞。但投票人穿戴的服飾或配件、貼紙等,無論是否有彩虹圖樣,若出現「公投案號、主文」或是「同意、不同意」等文字、符號或圖像,將違反公投法而無法進入投開票所。

身上若僅有單純的彩虹圖樣,則需依整體情狀綜合判斷,若達到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之程度,才會被勸止或制止。必要時,選務人員將蒐證保留證據,再依法處理。

資料佐證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249?fbclid=IwAR2fLCcHKdfyicWuu8Z9OFwyeqfeJnxnZvQiDVISgDDxf4LHIEPcJq_XiK8
【部分錯誤】網傳「(公投)選務說明...投票人身上有彩虹意象的圖案會被當作影響投票,而不讓你進入投票所」?

【部分錯誤】網傳「(公投)選務說明...投票人身上有彩虹意象的圖案會被當作影響投票,而不讓你進入投票所」?

網傳「(公投)選務說明...投票人身上有彩虹意象的圖案會被當作影響投票,而不讓你進入投票所」。 經查:1、中選會表示並未在任何選務說明的文件或場合傳遞此訊息。2、依公民投票法,民眾所穿著的服飾或配件,若出現「公投案號、主文」或「同意、不同意」等文字、符號、圖樣,就無法進入投開票所。3、若民眾僅穿戴單純的彩虹圖案,則達到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之程度,才會制止,中選會需依整體情狀綜合判斷。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249?fbclid=IwAR2fLCcHKdfyicWuu8Z9OFwyeqfeJnxnZvQiDVISgDDxf4LHIEPcJq_XiK8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