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由於這個案例涉及到警察勤務條例實施臨檢規定是否違憲的爭議,大法官認為,臨檢程序必須要符合正當法律程序,才不違憲,而現行警察執行職務法規有欠完備,有關機關應於解釋公布2年內依解釋意旨通盤檢討。
臨檢也會侵害人權,應有法源依據。臨檢自屬警察執行勤務方式之一種。臨檢的要件限制,必須要有「具體理由」才能發動臨檢。

資料佐證

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3152
警察職權行使法

一個中年大叔之怒 催生「警察職權行使法」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在北車遭到員警盤查,讓《警察職權行使法》一夕爆紅。(攝影/蕭芃凱)古代有衝冠一怒為紅顏,現代有中年大叔一怒,結果促成了《警察職權行使法》立法。 日前,客委會主委李永得在假日一個人背著包包、穿夾腳拖在台北轉運站遭到基層員警盤查臨檢,引發警察是否執法過當的爭議。 事發後,李永得怒批員警「還在硬凹」,台北市長柯文哲力挺員警「依法行政」,甚至曾任警政署長的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也跳出來力挺

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3152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