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所30公尺內 徐國勇:禁止宣傳選舉及公投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8-11-19 10:09〔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內政部長徐國勇今日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投票日公投宣傳之法律適用問題」,他強調,依「選罷法」第56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違者最高可處500萬元。 投票所30公尺內, 徐國勇:禁止宣傳選舉及公投。(資料照) 徐國勇報告指出,依選罷法及公投法規定,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擾或干擾勸誘
2018-11-19 10:09〔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內政部長徐國勇今日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投票日公投宣傳之法律適用問題」,他強調,依「選罷法」第56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違者最高可處500萬元。 投票所30公尺內, 徐國勇:禁止宣傳選舉及公投。(資料照) 徐國勇報告指出,依選罷法及公投法規定,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擾或干擾勸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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