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opi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Lopi 查核回應
1️⃣憲政改革最後終將送交最高法院,查證網站在最高法院裁決之前不宜過度解讀。
2️⃣有關憲政改革,最高法院已經有許多判例,根據這些判例,推估國民黨和民進黨理由都不見得完全站得住腳,詳細整理可以參考廖元豪教授的《從憲政先例論國會改革》參考[1]

不同意見出處

【1】 廖元豪:從憲政先例論國會改革https://udn.com/news/story/7340/8024558

廖元豪/從釋憲先例論國會改革爭議 | 聯合新聞網

立法院通過「國會改革」,讓遲來的國會調查權終於可以運作,也可避免政府官員推拖、拒答,甚至撒謊。但習慣為所欲為的執政黨,卻...

https://udn.com/news/story/7340/802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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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這次白藍的國會提案
到底侵害了人民什麼權益嗎?
5/17《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你知道這次白藍的國會提案
到底侵害了人民什麼權益嗎?
5/17《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再修正動議中...
第四十七條
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為行使調查權
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 47、48、59-5條,對象
會上有關係人員於五日內提供相關文件,就是一般人民、企業、
資料及檔案。但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原 公司、團體。也就是
本業經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先為調取時,
應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
針對一般老百姓
第四十八條
.法人、人民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違
立委能直接對人民罰錢
次數無上限
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 還不用經法院判決!
檔案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
立法院院會之決議,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
十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
為止。
前項罰鍰處分,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得於
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向立法院
所在地之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五十九條之五
侵害人民財產
人民必須自己
跑台北提行政訴訟
自力救濟
...出席聽證會之社會上有關係人員為證言時,為虛偽陳述者,得關
經立法院院會決議,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之罰鍰。三
前項罰鍰處分,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得於處分送達之次日起二個
月內,向立法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如何認定「虛偽陳述」?
只要由立委提出,
經院會決議,就成立了!!”
0
令人心生恐懼
這就是 戒嚴法、白色恐怖 的開端!
只要是立法院多數,就可以決定你的生死!你能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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